特殊情况类别 |
报检时需提交的资料 |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物品 |
外国驻华使、领馆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
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物品 |
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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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人员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
1.
入境人员自我声明; 2.有海关相关批复的进境行李物品申报单。 |
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
1. 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2. 县级以上政府机构公函或证明材料。 |
有权/无权军事装备 |
1. 军事单位证明材料;
2. 出示海关关封。 |
国际展会不用于销售的展览品 |
1.进口单位自我声明(指定浦东、浦江局受理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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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为上海的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包括暂时进出货物、进境修理物品等) |
1.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2.进口单位保证书(必须明确出口退运出关的日期,并承诺在退运出关2周内至检验检疫局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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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货(包括退运货物、出境维修物品、进/来料成品退换等) |
1. 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2.
原出口时海关盖章验放的报关单复印件或原出口时的检验检疫单证复印件。 |
外高桥保税区企业自用进口商品 |
1. 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2. 有海关批复的外高桥自用设备“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 |
进行CCC认证试验的样品 |
1. 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2. 认证或检测机构加盖公章的送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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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代价抵偿 |
检验检疫证书(数量证、质量证等)。 |
不用于销售或租赁目的而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
1. 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2. 相关旧机电备案书/证明书。 |
进口成套设备夹带商品 |
经收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监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进口单位自我声明。 |